非遗传承人:中华文明的另类传承者

来源:苑利 非遗一点通    作者:苑 利    时间:2023-08-16

一、中华文明及其活态传承者

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中国是唯一一个文化未曾断流的国家,这一方面是取决于它所传内容的丰富性,另一方面也是取决于它所传渠道的多样性。

中华文明的传承,主要是通过典籍、实物(文物)以及活态传承三种方式来进行的。所谓“典籍传承”,是指通过历史上撰写并留存至今的文献典籍将人类文明记录或传承下来的一种文化传承方式;所谓“实物传承”,是指通过保存至今的文物将人类文明记录或传承下来的一种文化传承方式;所谓“活态传承”,则是指通过师徒代代相授、口耳相传这种“活态传承”方式将人类文明一代接一代地传承下来的一种文化传承方式。

建盏

在这三种传承方式中,通过典籍来传承一国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华文明的一大优势。这不仅仅是因为中国有着超过3000年的文字发明史,历史上史官、文人书写的诸多典籍,为典籍传承提供了方便。但典籍传承有它明显的短板——在官方治史传统的影响下,中国的绝大多数典籍,记载的都是官方史或代表官方主流意识的文人创作,而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化反倒鲜有提及。譬如经部中的《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论语》《孟子》等,代表的是中国儒家经典,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儒家经典,却很难看到普罗大众的思想精华;史部中的《史记》《汉书》《后汉书》《新唐书》《旧唐书》《宋史》等,代表的是中国官方历史,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帝王史、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却很难看到与民间文化息息相关的纺织史、陶瓷史、刺绣史、农耕史、戏曲史、曲艺史;子部中的诸子百家及其学说,代表的是中国士大夫文化,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诸子百家的智慧沉积,却很难看到普通大众智慧的火花;集部中的诗文总集以及各种专集,代表的是中国文人的诗词文化,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卷帙浩繁的文人著述,却很难看到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民间文化。总之,在中国典籍中,无论是经、史,还是子、集,它们记载的都是官方的历史和历朝历代的文人创作,而对民间文化,特别是与民间文化息息相关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节日和传统仪式等这些被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西,鲜有关注。所以,要想通过文人撰写的典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代代传承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皮影戏

通过实物(文物)来传承一国文明,是人类传承自身文明中的一次历史性跨越,这次跨越是伴随着考古学出现在国人视野中而实现的。1926年,中国考古学家李济先生对山西夏县西阴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标志着中国考古学的诞生。考古学的进入为中国人认识自身历史、重现人类文明,开启了第二条渠道,打开了第二扇窗口。考古学成果告诉人们,通过古人制作或使用过的器物、生活过的遗址,同样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历史上祖先创造的灿烂辉煌的人类自身文明。但用考古学成果来认识人类自身文明同样存在着自己的短板:短板之一是存量有限的文物限制了我们认识人类自身文明的视野;短板之二是由考古恢复出来的人类自身文明具有一定的表面性,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认识人类文明的深度与广度。譬如考古可以让我们看到实物的本身,却很难让我们由此推测出该器物的制作工艺及其原有流程,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该器物工艺的理解与传承。

总之,要想通过典籍与实物(文物)来传承一国文明,特别是传承那些技术含量更高、工艺流程更复杂、内容更烦琐的人类文明,事实上是很难的。

那么,历史上每遇这样的问题,我们的先人又是如何解决的呢?现实经验告诉我们,他们更喜欢采取一种更为简单也更为有效的方式——通过师徒相授、口耳相传的方式,来实现这类高难度文明的传承。我们把这种靠师傅带徒弟、手把手教授的传承方式简称为“活态传承”。在中华文明传承过程中,凡是通过典籍或实物无法传承的部分,基本上都是通过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方式实现代际传承的。所以我们说,传承人的“活态传承”,是中华文明传承的一种重要而独特的手段与方式,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中华文明活态传承的主要领域

在中华文明演进过程中,典籍传承、实物传承和活态传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各不相同的。与典籍传承侧重一国精英文化的传承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活态传承主要体现在对民间文学、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仪式和传统节日等六个方面民间文化的传承。

(一)传承人在民间文学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民间文学是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的、足以反映民间情感与审美情趣的口头文学作品。传承人所传民间文学的价值是多方面的:

民间文学是民间社会的文学。它有着独特的讲述内容与讲述形式,在娱乐民众、教化民众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间文学也是解释地方文化的重要手段。对于当地山川地势、风土人情、自然风物、社会风俗的解读是它的基本功能,也是我们了解地方文化、民间解读的重要窗口。

民间文学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在没有官方正史的民族或地区,民间文学常被视为本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这些民族或地区历史的重要史料。

民间文学还是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已经出版的典籍不同,我们所说的民间文学是指活在民间的、以口头形式传承至今的文学,即或在今天,它们也仍以劳动歌、仪式歌、时政歌、情歌、儿歌等形式参与当地生活,并在参与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民间文学之所以被称之为“民间文学”,是因为它生在民间,长在民间,活在民间,是研究民间情感、民间意志、民间智慧和民间审美的重要资料。这些民间文学作品尽管在代表精英文化的经史子集中也偶有记载,但真正的数目庞大的民间文学作品,主要还是通过民间故事家、民间歌手、民间艺人在生活或仪式中传承,这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中华文明所作出的独特贡献。

(二)传承人在传统表演艺术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传统表演艺术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通过唱腔、动作、台词等表现形式来展现演出者内心世界的传统演出活动。它既包括曲艺、戏曲等传统舞台表演艺术,也包括歌舞、传统体育竞技等传统广场表演艺术,是我们了解中国传统表演艺术、中国历史、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传统审美的重要渠道,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传统表演艺术是人类最美语言、最美唱腔、最美肢体语言的集大成者。但是,这一重要遗产在精英文化中并没有得到系统、全面而有效的传承,反之,它的传承主要是通过中国历朝历代的表演艺术家们完成的,这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中华文明所作出的独特贡献。

在中国,传统表演艺术同时也是人们认识自身历史的重要渠道。在许多民族地区,无论是满族的说部、白族的大本曲,还是藏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的三大史诗,都与本民族的历史息息相关,是我们了解该民族历史的重要窗口和途径。

在文字相对发达的汉民族地区,尽管有汗牛充栋的古代典籍,但作为普通民众,他们对历史背景的了解、对历史事件的了解、对历史人物的了解,基本上是通过传统表演艺术完成的。譬如,普通百姓对唐代历史的了解并不是通过《新唐书》《旧唐书》完成的,而是通过《贵妃醉酒》《打金枝》这些传统剧目来完成的;对宋代历史的了解并不是通过《宋史》完成的,而是通过《穆桂英挂帅》《四郎探母》《探阴山》这些传统剧目来完成的。而这显然与传统社会识字率不高的现实有关。

(三)传承人在传统工艺美术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传统工艺美术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的形式流传至今的、能够充分反映一个民族独特智慧、独特审美与最高工艺水平的传统手工技艺。

传统工艺美术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它的专业性。这类遗产的传承主要是通过专业的艺人或匠人来完成的。二是它集实用和审美于一身。可以说,作为传统工艺美术类遗产的传统手工制作技艺,尽管通过典籍、考古实物可以传承,也都有传承,但难度甚大。绝大部分难度最大者,仍需通过艺人或匠人们的活态传承来完成,这也是传承人在传承中华文明的过程中所作出的独特贡献。

(四)传承人在传统工艺技术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传统工艺技术主要包括传统生产技术与传统生活技术两部分。前者包括农业生产、牧业生产、渔猎生产等传统生产知识与技能,后者包括衣、食、住、行等与传统生活有关的生活知识与技能,譬如服饰方面的织、印、绣、染技能;饮食方面的烹调、腌制、酿造技能;建筑方面的勘舆、选材、选址、温控、营造技能;交通方面的舟车制作、路桥建造等技能。说得更宽泛些,只要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而又很难纳入其他范畴的传统文化事项——如酱油酿造技术、陈醋酿造技术以及与中医药有关的正骨、针灸、推拿技术,中草药炮制技术等,均可纳入传统工艺技术类遗产范畴。

在中国历史上,与传统工艺技术有关的典籍并不少。如农业生产方面有氾胜之的《氾胜之书》、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徐光启的《农政全书》;茶艺方面有陆羽的《茶经》、朱权的《茶谱》、顾元庆的《茶谱》;医学方面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孙思邈的《千金方》、王叔和的《脉经》、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但文字记载往往过于简约,很多细节很难通过文本说清楚、讲明白。考古出土的文物和民间收藏的传世器物,虽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历史上的一些传统工艺,但它所能呈现给我们的多半是器物本身,而很难通过器物,对其本身的制作技术进行百分之百的复原。相反,活在民间的传统手工技艺,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技术细节,更具体的工艺流程。毕竟一国文明的传承需要更多的细节来支撑,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传承人的活态传承,中华文明中的传统手工技艺无论如何不会保存至今。这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中华民族作出的一份独特贡献。

(五)传承人在传统仪式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传统仪式是指那些专门为确认或强化某种关系而在特定场合所举行的认证活动或纪念活动。传统仪式种类多样,但从动机看,不外乎是围绕着解决人与人之关系和人与自然之关系展开的。由此我们可以将传统仪式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为解决人与人之关系而产生的仪式;一类是为解决人与自然之关系而产生的仪式。

为解决人与人之关系而产生的仪式,主要包括祖先神祭祀仪式、英雄神祭祀仪式、行业祖先神祭祀仪式以及各种各样的人生礼仪等;为解决人与自然之关系而产生的仪式,主要包括祭山仪式,祭水仪式、祭祀五谷神仪式等。

在中国,除官祭外,其他仪式在典籍中少有记载。而文物除作为祭祀地点的庙宇外,其他实物也很难保留下来,这种种不足给我们认识、利用这类遗产带来不少麻烦。老实说,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可以作为人类文明活化石的传统祭祀活动并不多,这主要与意识形态方面的误解有关。但凡事都有例外,在某些偏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许多传统仪式保存得相当完整。通过这些传统祭祀活动,我们不但可以了解更多的地方祭祀传统,同时还可以让这些传统仪式在调节人与人之关系、人与自然之关系方面继续发挥作用。而这一点是典籍与文物所无法完成的,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中华文明的活态传承作出的独特贡献。

(六)传承人在传统节日活态传承方面所作的贡献

传统节日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科学价值的传统节庆活动。

一年有365天,但在传承一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并不是每一天都同等重要。在这365天中,总有那么几天,在传承本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而这几天就是我们的传统节日。

传统节日是民众的共有遗产,在官方文献及文人作品中尽管不乏涉猎,但像《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这样用专章专门介绍中国传统节日的典籍并不多。文物方面,与传统节日有关的文物亦非常有限。所以,要想通过典籍、文物来传承一国节日文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与典籍、文物相比,中国传统节日在民间的活态传承尚好,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或地域偏远地区,许多传统节日都被原汁原味地保存了下来,并在融洽人际关系、整合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传统节日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时间节点,许多文明的传承,都是在这样的传统节日里完成的。事实证明,只要保护好传统节日,一个民族最优秀的饮食制作技术、服饰制作技术、装饰装潢技术以及最优秀的表演艺术就传承下来了。更为重要的是,只要保护好传统节日,中华民族凭借传统节日传承下来的那些传统美德也就传承下来了。所以我们说,以活态形式传承的传统节日,不仅可以拉动“假日经济”,缓解身心疲劳,传承人类文明,同时还可以增进我们的家族认同、民族认同直至文化认同。传统节日可以让我们用一种更为随和更为亲和的方式,去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使我们的人民更加幸福,民族更加团结,社会更加安定,环境更加美好。没有活态传承,这一切都是万万不能的。

三、传承人活态传承的两个特点

与典籍传承、实物传承相比,传承人在中华文明的传承过程中,有自己的特点和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内容上,传承人更注重民间文化的传承

中华文化大抵可分为“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两部分。所谓“精英文化”主要是指由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创造并传承下来的典籍文化。而“民间文化”则是指由民间社会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活态文化。

从创造主体看,“精英文化”的创造者是历朝历代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如古代典籍经部中《论语》《孟子》《礼记》等的作者,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儒学大家;史部中《史记》《汉书》《后汉书》等的作者,都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史官、史学家;子部中诸子百家的作者,都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集部中诗文总集及各种专集的作者,都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文学艺术家。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典籍文化,主要是由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文学艺术家创作完成的。

与靠典籍传承的“精英文化”相比肩的是遍布城乡的“民间文化”。“民间文化”又称“大众文化”,今天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属于“民间文化”这一范畴。与“精英文化”的创造者不同,“民间文化”的创造者,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文化人”。说他们是“文化人”,并不代表着他们一定识字或文化程度很高,但他们肯定是某一领域或是某一行业的技术能手。中华文明中的另一半——以“民间文化”为标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他们来传承的。冯骥才在《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名录》中是这样评价他们的:“他们就是数千年来一直活跃在民间的歌手、乐师、画工、舞者、戏人、武师、绣娘、说书人,各类高明的工匠以及各种民俗的主持者与祭师。这是一种智慧超群者,才华在身,技艺高超,担负着民间众生的文化生活和生活文化。黄土地上灿烂的文明集萃般地表现在他们身上,并靠着他们代代相传。有的一传数百年,有的衍续上千年。这样,他们的身上就承载着大量的历史讯息。特别是这些传承人自觉而严格地恪守着文化传统的种种规范与程式,所以往往他们的一个姿态、一种腔调、一些手法直通着远古,常常使我们穿越时光,置身于这一文化古朴的源头里。所以我们称民间文化为历史的‘活化石’。”

与“精英文化”不同的是,“民间文化”代表了中华文明的底色、根性,代表了更多的中国人的想法,所以,通过它更容易看出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和审美观。由于“民间文化”所保护或传承的是与“精英文化”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文明,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作的工作也就具有了更为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二)在形式上,传承人更注重活态文化的传承

与“精英文化”的典籍传承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传文明,主要是通过师徒相授、口耳相传这种“活态传承”的方式来完成的,“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形式上的一大特点。

每种文明都有自身的特点,每种文明也都会根据其自身的特点,选择一种更适合自己的传承方式。长期的社会实践告诉人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适合文本传承,也不适合实物传承,传承人认为最适合自己的传承方式,莫过于师徒相授、口耳相传的“活态传承”。这是因为:

第一,与“精英文化”的传承者——懂文字的知识分子不同,“民间文化”的传承者多半是些不懂文字的匠人、艺人、歌师、舞者或是游走在乡间的民间艺人。既然不懂文字,文字传承便不是他们的强项,他们自然会扬长避短,避开文字,而寻找到一种更适合他们自己的传承方式。慢慢地,他们注意到传统手艺的传承,最简单者莫过于师徒相授、口耳相传。古往今来的民间文化,特别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基本上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代代相传的。

第二,相比于其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其中科技含量很高的传统手工技艺,由于技艺繁复、流程庞杂,要想通过文字记录或实物实现代际传承,事实上是很难的。这个时候,通过手把手的教、口传心授的学,反倒成了实现活态传承的最好方式,“活态传承”也最终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的不二之选。

当然,这种“活态传承”也有它明显的短板——“手把手”教这种只能算是大概齐的传承模式,很容易影响到所传技艺的精准性,但同时,“活态传承”也有它天然的优势,手工上它可以根据材质的不同、工具的不同、季节的不同、温湿度的不同、甚至心情的不同而随机应变,譬如表演艺术中的现场砸挂,手工技艺中的因材施法,都会使他们的创作变得更灵活,更具灵性,更具生命的活力。这一点既与强调作者著作权的作家创作迥然有别,也与刻板的大工业生产完全不同,体现出“活态传承”的天然优势。

以往,我们在探索中华文明传承规律时,关注最多的是典籍传承和实物传承,相反,很少会关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其实,这是极不公允的,因为中国历史上技术含量最高的文明,主要是通过传承人的“活态传承”来完成的。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活态传承,到底为中华文明的传承作出了怎样的贡献呢?本文的结论是: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传承的,基本上是典籍传承或实物传承所不传的另类文明。也就是说,传承人所传文明与典籍传承和实物传承迥然有别,从这个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也就具有了独特的存在价值。

第二,传承人“活态传承”所传的,多半是典籍传承或实物传承所无法承载的、技术含量更高的另类文明。我们甚至可以很自豪地告诉世界:在大工业文明到来之前,中国历史上技术含量最高的人类文明,无论是指南针、造纸法,还是活字印刷、火药制作,基本上都是通过传承人的“活态传承”才延续到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贡献,是通过他们的“活态传承”,为中华民族保留下了宝贵的另类文明。

注释

主要有《考工记》《墨子》《天工开物》《髹饰录》。中国历史上古物的搜集主要集中在艺术品以及价值不菲的皇家用品上,中国历史上许多好的器物、配色都是通过文物传承下来的。如唐代杜甫《端午日赐衣》中记载的端午节,宋代米芾《中秋登楼望月》中记载的中秋节,晋代葛洪《西经杂记》中记载的重阳节,对我们了解中国古代传统节日,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冯骥才主持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中,有一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和命名”。这项工作启动于2005年3月,它的任务是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对杰出的民间文学、艺术和手工技艺传承者进行系统普查,然后加以认定、命名。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在我国153个传承项目中,有161个传承人进入第一批《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名录》。详见冯骥才、白庚胜:《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名录》,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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