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放妻书》〡来自莫高窟的女性艺术

    来源: 国家地理中文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3-09

    莫高窟第9窟

    婚礼-晚唐

     

    唐代的离婚证书

     

      盖以伉俪情深,夫妇义重,幽怀合卺之欢,须□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作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眅目生怨,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因此聚会六亲,夫□妻□,具名书之。□归一别,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解□舍结,更莫相谈。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次×年×月日(注:文中方框为缺失文字)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大量古代文献,研究发现其中有12件离婚文书——《放妻书》,多数是唐代的。上面这一段就是其中的一道《放妻书》。

     

      比起现在离婚证书上冷冰冰的程式语句,这道《放妻书》可以说是温柔至极,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到是祝愿对方“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这还不算,后面还有抚养问题——“三年衣粮,便献柔仪”,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最后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之余,不禁觉得还有几许温情。

    莫高窟第12窟

    婚礼-晚唐

     

      离婚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不被提倡的,然而在女性地位相对较高、法律制度完备的唐代,对于离婚又有怎样的条件和规定呢?

     

      离婚的法律规定简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分别为“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有恶疾”。《唐律疏议•户婚》对离婚的规定,有男女双方自愿的“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即协议离婚;有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也有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的强制离婚。

     

    •无子

    在古代家族社会,无子可是触犯了最大的禁忌,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每个女人的生育年龄并非确定的,有早有晚,故《唐律疏议•户婚》中有所规定:“‘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即是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意为妻子若五十岁还未生产,丈夫便可名正言顺地休妻。极重视传宗接代、人丁兴旺的古代,若不能生产,婚姻也就失去了意义。

    敦煌莫高窟45窟唐代壁画

    观音经变之求女得女

     

    •淫佚

    淫佚即纵欲放荡,作为离婚之第二条标准,是古代礼法对女性贞操的片面要求。对以繁育后代为重任的女性必有“防淫”之必要,它的要求体现在妇女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是重视男女之别,通过严格限制女性从事外事活动来防淫。二是剥夺婚姻自主权。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限制来防淫。三是推行“从一而终”。失节妇人在古代社会,是为人所不容的,故为出妻之第二条件。

     

    •不事舅姑

    “舅姑”并非“舅舅和姑姑”,而是“公婆”。不侍奉公婆的女子,不仅被认为是不孝之女子,而且还是违逆了天经地义的做人之德。女子在室顺父母,出嫁则顺舅姑。礼制认为妇顺,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对舅姑的无条件照顾与无条件顺从,是妇德的重要内涵,不守妇德,必然会被“出妻”。

     

    •口舌

    顾名思义,“口舌”即为多嘴多舌,爱说闲话。搬弄是非的“长舌妇”往往到如今都是人们诟病的对象。将“口舌”列入“七出”,便是告诫女子要以温顺娴静、沉默少言为美,不参与家庭是非、搅乱家庭关系、秩序为为妻之道。反过来,多口舌之女子必定被夫家所唾弃。

    敦煌莫高窟45窟唐代壁画

    观音经变中表现贪嗔痴之《离淫欲》

     

    •盗窃

    盗窃不仅是违反了做人的基本义理,即对身外之物不可按捺的贪念,更是违反了为妇之道。在古代,一家之长即男性才对家中财产拥有支配权,妻子无权掌管,更不用说盗窃。妻子盗窃,不仅违反法律,还违反妇道,是不能够让人容忍的。

     

    •妒忌

    在古代一夫多妻、妻妾成群的婚姻状态下,女人生妒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有时妒忌往往造成乱家的行为,不被人所提倡,甚至都写入法律,用以消除家庭内部不稳的潜在因素,这也无疑是对一夫多妻制的保护。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多出现妻子不能生育,丈夫欲以纳妾弥补无嗣的缺憾,却遭到妒悍妻子的反对的情况。故妒忌也成了离婚的重要条件之一。

     

    •恶疾

    妻子患有恶疾,意味着不能供奉宗庙,而夫妻双方无法共同祭祀宗庙则触犯了“夫妻共同祭祖才是敬宗”的观念,不能共同祭祀,妻子也就失去了“传家事”的职责,故而失去了为人妇的意义。如此,解除婚姻关系也就在其情理之中。

    莫高窟第33窟

    婚礼场面真实地反映了唐宋时期新郎行拜礼时,男跪女不跪的习俗-盛唐

     

    让我们看看敦煌出土的另外几则《放妻书》:

     

      某李甲谨立放妻书。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想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裙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选娉高官之主,解冤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这则《放妻书》中我们看到,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妻子“一言十口”,久而久之丈夫生出嫌怨。这里“一言十口”也许并非搬弄是非的“多口舌”,也许只是单纯的婆婆妈妈、唠唠叨叨,使丈夫不胜其烦,于是渐渐两人关系如猫鼠相斗,心意不合。不如好聚好离,最后丈夫还祝愿妻子能够凭借自己的姿色另嫁良家,既然分别,即忘记曾经的憎恨与心结,另在他处寻找自己的幸福。

     

     

    莫高窟第85窟

    迎亲-晚唐

      盖闻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一从结契,要尽百年。如水如鱼,同欢终日。生男满十,并受公卿。生女柔容温和,内外六亲欢美。远近似父子之恩,九族邕怡,四时如不曾更改。奉上有谦恭之道,恤下无党无偏。家饶不尽之财,妯娌称长延之乐。何乃结为夫妇,不悦鼓瑟,六亲聚而咸怨,邻里见而含恨。苏乳之合,尚恐异流,猫鼠同窠,安能得久。二人违隔,大小不安。更若流连,家业破散,颠铛损却,至见宿获不残。擎鏊筑瓮,便招困弊之苦。男饥耕种,衣结百穿。女寒绩麻,怨心在内。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拾棒。相曾终日,甚时得见。饭饱衣全,意隔累年,五亲何得团会。干沙握合,永无此期。羊虎同心,一向陈话美词。心不和合,当头取办。夫觅上封,千世同欢。妇娉毫宋,鸳鸯为伴。所要活业,任意分将。奴婢驱驰,几□不勒。两供取稳,各自分离。更无□期,一言致定。今诸两家父母、六亲眷属,故勒手书,千万永别。忽悠不照验约,倚巷曲街,点眼浓眉,思寻旧事,便招解脱之罪。为留后凭,谨立。

     

      这则《放妻书》中,我们看到了夫妻感情变质。为生活琐事而争吵,同床异梦,如同猫鼠的关系。这也导致了家内六亲不和,邻里生出怨恨,家业破败,困蔽不堪,这是雪上加霜的事情,离婚便是对两人以及两家的解脱。与上一则不同的是,我们还看到了对家产的分割,以及所书写人为第三方人士这一不同之处。上一则中,祝愿语从内容看来仅仅是出自丈夫口吻,而这一则中是夫妇对双方的祝愿,颇有些男女平等之意。

    莫高窟第156窟-

    婚嫁-晚唐

      夫妻相别书一道。盖闻人生一世,夫妻语让为先。世代修因,见存眷属。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夜□事奉郎姑叔伯,新妇便得孝名,日日即见快欢。今则夫妇无良,变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嫁,不敬夫主,不事六亲,眷属污辱,臬门连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目。今议相便分离。不别,日日渐见贫穷,便见卖男牵女。今对两家六亲眷属,团坐亭藤商量,当便相别分离。自别以后,愿妻再嫁富贵,得高夫厶,不再侵凌论理,一似如鱼得水。任自波游;马如捋纲任山丘。愿君不信前言者,山河为誓,日月证明。愿君先者,男莫逢好妇,女莫奉好夫。

     

      此两则内容格式大同小异,都在讲述夫妻原本恩爱美满,却因为感情不和,又与家庭成员不和睦而分开,并祝愿对方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则中结尾处“男莫逢好妇,女莫奉好夫”表达了对违反此放妻书中对祝愿对方幸福的誓言的诅咒性惩戒意蕴,此类语句在第二则中“忽悠不照验约,倚巷曲街,点眼浓眉,思寻旧事,便招解脱之罪”也有体现。

    莫高窟第445窟

    婚礼-盛唐

      放妻书一道。盖闻夫天妇地,结因于三世之中。男阳女阴,纳婚于六礼之下。理贵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相守抱白头,死后便同于黄土。何期二情称怨,互角争多,无秦晋之同欢,有参陈之别恨,偿了赤所非击,树荫莫同。宿世怨家,今相遇会,只是妻□敲不肯聚遂,家资须却少多,家活渐渐存活不得。今亲姻村巷等与妻阿孟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讫,自后夫则任委贤央,同劳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良媒合卺契长生□□虑却后忘有搅扰,贤圣证之,但于万劫千生常处□□之趣,恐后无信,勒此文凭。昭迹示□,用为验约。

     

      这则看似是《放妻书》,然而若仔细分析,实则为“放夫书”。此件中,实际上是夫(富盈)从妻(阿孟)居,而离婚时便是“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归。一般情况下,妻从夫居,离婚后妻子也是带着自己的财产离开夫家,反过来,夫从妇居,离婚后也要离开妇家。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件以放妻书为名,放夫书为实的离婚书。故连祝福语,也是先夫后妻的顺序:“自后夫则任委贤央,同劳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良媒合卺契长生”。

    瓜州榆林窟第38窟

    婚嫁-五代

      谨立放妻书一道,窃闻夫妇义重,如手足似乎难分,恩爱情心,同唇齿如不别。况且夫妇念同牢之乐,恰似鸳鸯双飞,并胜花颜共坐,两得之美。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然则夫妇相对,今则两自不和,似将难活,反目生嫌,作为后代憎嫉,缘乐不遂,见此分离。遂会六亲,以俱一别。相隔之后,愿妻娘子谏选高官之至,弄影寝前,美呈琴瑟合韵。解怨舍结,再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其两家并惣意欲分别,惣不耳三年衣粮,自后更不许再来互相搅乱,自今已后,更不许相违,忽若论列夫妇之义者,便任将凭官断,则知皂白。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是离散,曾经的结合也是上辈子的结缘,而后琴瑟不悦也同样是宿世结了冤家。解开二人心结,唯有“一别两宽,更生欢喜”,两人解开上世愁怨,今世离别各寻美满姻缘。从“弃妻”“出妻”到“放妻”,一个“放”字蕴含着掌握一家大权的男性,对女性在婚姻关系中渴望挣脱痛苦、寻求幸福这一愿望的默认与许可,我们也可以看到女性对于自身在婚姻中幸福美满状况的觉醒与关注,唐代女性的地位已有了很大的提升。不仅如此,双方在离婚时还不忘对对方祝福,希冀两人好聚好散,特别祝愿妻子美貌贤德,嫁得良媒。与后世礼教提倡的女子守贞节、从一而终不同,《放妻书》暗示着对再婚的鼓励,提倡女性早日找到自己真正的归宿,这也是唐代婚姻关系的一个特殊之处。

     

      彼时的几纸情意绵绵、饱含祝福与释怀之愿的《放妻书》,文字清雅通俗,宽怀包容,让人感受到即使是离别,也有着对彼此的美好祝愿,几件放妻书都有类似词句,也许是一种程式语言,但这样的包容与释怀,大概正是大唐开明、昌盛、称雄于世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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