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文化部-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文化产...[详细]

陈少峰教授谈新时代文化产业的迭代与融合 2018-07-06

陕西文化产业网讯 在近期由峰火文创平台举办的“文创与文旅融合发展”的沙龙活动上,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提出了一个“新时期”文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观点:以业态迭代和技术创新驱动为主的轻资产战略,需要商业模式的创新和资源融合作为依托。

陈教授举例而言,新媒体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是新媒体的文化科技融合迭代传统媒体的典型;新媒体(作为互联网的功能)不仅仅是传播,在商业模式上不仅仅是新闻付费、视频订阅和广告收入,而是个大卖场。显然,微信公众号“一条”的实践和各种知识付费、在线教育、网红电商、网上售票等等诠释并佐证了陈教授的见解。

融合的另外一个例子是,陈教授认为,影视公司需要变成文化产业集团,影视作为文化产业的头部内容;而以主题公园为主的文旅产业(文旅小镇、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田园综合体、文创综合体、文旅地产等等)无疑需要影视动漫IP和科技创新的介入。好的影视动漫IP可以一鱼永吃;而旅游和文创旅游、文化地产就是对IP的二次开发、三次开发……很多景区缺乏故事IP和形象IP,孤立的文创产品和政府礼品是没有生命力的。同样,文化地产也是需要基于内容体验性强的文旅综合项目的驱动。仅仅是用文化的名义“拿地”就不是文化产业的范畴了。

对应于政策和政府支持的角度而言,就需要文创产业集聚和作为文化消费和旅游(项目)、大众体验基地的结合(迭代传统的商业综合体或者文创街区。以影视文化综合体为例,就需要“影视文旅企业集聚园(含文旅金融)+城市文化体验中心(含创意秀及文旅基地)+商业配套(文旅地产)”的有机结合。

新时代的文化产业、影视动漫产业、文旅产业等等的发展,需要各种相应的行业资源的支持。合作取代竞争成为“关键词”。互联网巨头通过投资并购重组资源,线下企业需要更多的合作,比如从电影公司转型文旅集团,或者文旅产业拥有头部内容和衍生品产业链。峰火文创平台的价值,也是推动这些资源的整合与资源再配置。

商业模式的创新、商业模式的迭代和产业融合发展是一起发生的。陈教授指出,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才能实现产业的融合、媒体的融合、行业资源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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